Blog Archive

Wednesday, January 16, 2013

Tangyi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

<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
<
        与有效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及违纪问题员工处 理 技 巧



< 2O13年O1月16-17日 上 海 、 O1月19-2O日 广 州
< 2O13年O3月O8-O9日 上 海 、 O3月13-14日 深 圳 、 O3月22-23日 广 州
< 2O13年O3月29-3O日 北 京 、 O4月1O-11日 上 海 、 O4月13-14日 佛 山
< 2O13年O4月26-27日 深 圳 、 O5月O4-O5日 东 莞
━━━━━━━━━━━━━━━━━━━━━━━━━━━━━━━━━━━━━━━━━━━━━━
【主=办=单=位】华\企\培\训\网 ( w w w . 1 3 8 p x . c o m )

【参=课=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

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标=准=费=用】2 5 0 0 元 / 2 天 / 人(含 培 训 、指 定 培 训 教 材、午 餐、茶点费等)

【专_家_介_绍】资 深 劳 动 法 专 家 钟-永-棣

< 国内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劳动仲裁员,国内第一位倡导、传播、实施"国家 <
< 劳动法与企业薪酬绩效有机整合"的先行者,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培.训导师,国内原创 <
< 型、实战型、顾问型的职业培.训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
< 深圳外商企业协会等50多家政府机构、培.训机构、顾问公司、行业协会的签约讲师、特聘顾问。 <
< 钟老师精通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诉讼程序,擅长劳动用工风险的有效预防与劳动争 <
< 议案件的精准应对,善于把劳动法律法规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机整合,通晓企业劳动争议防范 <
< 机制的构建和劳动用工管理体系的修正完善。钟老师经常在客户办公现场、培.训现场为客户、学 <
< 员即时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制度、合同、文书,或分析具体案件的应对思路;钟老师独到的现 <
< 场的专业功底,每次都赢得广大客户、学员发自内心的好评与100%的信服! <
<
< 钟老师曾任专职劳动仲裁员,曾获"广州市优秀劳动仲裁员"称号,审判劳动争议案件400多 <
< 宗;代理劳动争议500多宗,参与或主持薪酬绩效咨询项目20多个,审查完善300多家企业的人力 <
< 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个人长期担任30多家(累计20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顾问;以钟老 <
< 师领衔的专家队伍,长期为企业提供劳动法常年顾问及各种专项咨询服务,客户满意度高达95%。 <
< 2004年开始钟老师全国各地巡讲劳动法、劳动关系.课.程,受益企业达30000家,直接受益学员700 <
< 00多人,培.训地点涉及20多个省会城市及沿海地区大城市。钟老师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溶入实 <
< 际管理案例当中,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有机地整合在一起;.课.程内容80%为真实案例、20%为 <
< 必备的重点法条;学员参与讨论、互动,.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实战型超强,让学员即时学 <
< 致用!.课.程满意度高达95%,众多学员均表示:"第一次听到如此实战、实用、实效的劳动法.课.程! <
< 钟老师非常务实、不说教、没有商业味道,终于听到了让我不再后悔的精彩.课.程!"钟老师先后 <
< 在《人力资源》、《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等专业杂志、媒体发表劳动关系类文章20多篇。 <
<
< 曾为以下客户提供咨询顾问(非公开.课.)服务:中国人寿、广发银行、携程旅行网、华鼎担保、 <
< 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铁集团、深圳机场、黄河水电开发、中烟集团、南粤物流、 <
< 新南方集团、深圳爱施德股份、深圳酷动数码、合生创展、中海地产、方圆地产、珠江监理、珠 <
< 江投资、三新地产、养生堂药业、一品红药业、晶苑集团、广州电信、国讯通信、松厦冷气、益 <
< 海集团、旺大集团、中远物流、日晖园林、欧时力服装、广州蔬果集团、佰搭果餐饮连锁、广东 <
< 交通集团、中山华泰、珠海口岸广场、纵横天地、蛇口船务运输股份、北京得信佳和医疗、风神 <
< 集团、中咨工程监理、广药集团、高士线业、利海集团、化建集团、深圳水务监理、运发集团、 <
< 新广国际集团、美的集团、江苏大全集团、沿海地产、深圳华侨城、信源集团、京城控股、中国 <
< 邮政----千余家企业。

━━━━━━━━━━━━━━━━━━━━━━━━━━━━━━━━━━━━━━━━━━

【.课._程_大_纲】( 结合20个以上的案例) <

一、招.聘.入职与试用期管理策略

< 1.劳动者欺诈应聘,事后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抗辩观点,

< 企业该如何回应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

< 2.企业是否需要与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总裁、专职股东签订劳动合同,不签有何风险?

< 3.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 4.入职后第25天签订合同有无风险,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

< 5.试用期最后1天辞退员工,企业赔偿的概率非常高,企业该如何完善试用期的解雇流程,才避

< 免案件败诉?

< 6.试用期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劳动者是否存在风险,该如何化解?

< 7.企业以"不符合岗位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合格"解雇劳动者引发争议,企业该提供哪些

< 证据,才确保立于不败之地?

二、如何有效调岗调薪

< 8.企业通常根据经营需要而调整员工的岗位或地点,但是员工可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企

< 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能化解风险或避免案件败诉?

< 9.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实际上发生变化,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到新岗位一段时间后,却要求

< 恢复到原岗位,往往成立,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该如何预防?

< 10.绩效目标不合法合理的,往往不能作为衡量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企业该怎样设定

< 绩效目标,才能作为衡量标准?

< 11.员工认同绩效考核结果,但是企业在"基于不胜任工作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的案件中还是

< 败诉,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能避免败诉风险?

< 12.企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扣减员工绩效奖金,很多时候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企业该如何抗辩或

< 日常中怎样做,才能化解风险或避免败诉?

< 13.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能否调整其岗位,调岗后能否单方降低其薪酬?如何操作,才能调岗降薪

< 14.女职工休产假完毕后,往往原岗位已经有其他同事负责,女职工往往不接受新岗位,为此发生

< 劳动争议,企业该如何做,才能化解败诉的风险?

三、如何有效解雇辞退

< 15.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

< 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 16.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

< 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 17.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数额,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

< 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机构很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

< 案件败诉?

< 18.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仲裁期间往往被认定属于提前非

< 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 19.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是否构成劳动者违法解除?企业该如何做,才能降低风

< 险成本?对于劳动者的辞职环节,有哪些必须注意的风险控制点?

< 20.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经过一

< 段时间后企业才提出补办相关手续,但是员工却提出赔偿要求,企业风险非常大;那么企业该如何

< 做,才确保规避上述败诉风险?

< 21.《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企业该如何书

< 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 22.哪些情形下属于非法解雇员工,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是承担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1

< 年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代通知金是否要承担,劳动者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四、如何有效处理违纪违规员工

< 23.处分、解雇劳动者,往往由于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的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

< 无效或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 24.对于违纪违规的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的事实,企业该

< 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 25.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纪员工,部门经理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

< 26.对于违纪员工,事发后什么时间处理,如何书写《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

< 27.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何在《惩罚条例》中详细明确违纪违规的"

< 一般违反"、"较重违反"及"严重违反"?

< 28.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

< 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直线经理越权处分员工?

< 29.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那么企业

< 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 30.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 31.采用"录音录象"方式创制、保留的证据,法院是否采信;企业内部OA系统或ERP系统上的资

< 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五、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撰写策略与风险应对

< 32.如何运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预防劳动用工风险?

< 33.用人单位需要哪些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该包含哪些内容?

< 34.制度规章、员工手册的常见风险问题有哪些,如何化解?

< 35.制定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法定程序实务操作技巧;

< 36.非国有企业如何组建职工代表大会,才确保民主程序合法?

< 37.如何预防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带来的风险?

六、《社会保险法》实务操作策略及风险防范

< 38.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保、拖欠社保费或不足额缴纳社保,有什么法律责任

< 39.试用期间,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 40.入职时劳动者强烈不参加社保,离职时要求补缴或支付现金,如何处理?

< 41.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或员工自愿降低投保基数,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

< 42.因第三方的责任而产生医疗费用的,能否报销?

< 43.企业协助辞职员工骗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法律风险?

< 44.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违纪生育者能否享受产假,能否被解雇?

< 45.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有什么法律责任?

七、《工伤保险条例》实务操作策略及风险防范

< 46.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 47.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样控制期间的风险?

< 48.因工作需要应酬喝酒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 49.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如何处理?

< 50.工伤员工借故拒绝配合做伤残鉴定,如何处理?

< 51.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严重违纪违规,企业能否解除合同?

< 52.对于第三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因第三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我方司机受伤,如何处理?受害

< 人能否要求工伤待遇又要求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赔偿?

< 53.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理赔款项替代职工工伤赔偿待遇?

< 54.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与劳动者私下和解,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八、劳务派遣实务操作策略及风险防范

< 55.新法下劳务派遣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 56.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如何划分?

< 57.用工单位如何规避同工同酬风险?

< 58.用工单位如何行使对派遣员工的退还或退换权?

< 59.用工单位如何追究派遣员工的损失赔偿责任?

< 60.怎样规定派遣员工的辞职程序和离职责任?

< 61.如何处理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

< 62.用工单位如何应对派遣合作争议和劳动争议?

<━━━━━━━━━━━━━━━━━━━━━━━━━━━━━━━━━━━━━━━━━━

---------- 报 名 回 執 表 ( 复 制 有 效 ) ---------

< 請將此表发E -m a i l 至会务組:138px@138px.com 为确保收到请您抄送至 qingri@163.com 谢謝!

< 主 題 : 《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违纪问题员工处 理 技 巧 》

< 參會企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 加 人 数:____________人

< 联 系 人:____________ 聯繫电话:____________ 联 繫 傳 真:____________

<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郵箱:____________ 费 用 总 计:____________元

< 參会人一:____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__ 移 动 電 话:____________

< 參会人二:____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__ 移 动 电 话:____________

< 參会人三:____________ 所任職務:____________ 移 動 电 话:____________

< 付 款 方 式:□ 轉 帳  □ 現 金(現 場 付 款)

< 参-會-地-点:□ 上 海 □ 深 圳 □ 北 京 □ 广 州 □ 东 莞 □ 佛 山

━━━━━━━━━━━━━━━━━━━━━━━━━━━━━━━━━━━━━━━━━━
●培--训--报--名--中--心:

< 广 州 报 名 电 话: O2O-- 6 l l 3 5 6 5 7
<
< 上 海 报 名 电 话: O21-- 5 l 8 7 3 2 5 O
<
< 深 圳 报 名 电 话: O755-- 6 l 2 8 6 O 8 l
<
< 联 系 人:赵 小 姐 陈 先 生 李 小 姐
<
< Q Q 在 线: 104-322-411-5

●参=会=流=程:电 话 索 取(下 载 / 网 上)报 名 表-->回 传 报 名 表 -->转 账。


<<<<<<<<<<<<<<<<<<<<<<<<<<<<<<<<<<<<<<<<<<<<<<<<<<<<<<<<<<<<<<<<<<<<<<<<<<<<<<<<

No comments: